各二级党委、党总支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要求,按照学校党委工作的统一部署,决定举办党校第18期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时间
2021年10月9日至10月28日,具体安排见附件1。
二、培训内容
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十九大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、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》第三卷、中国共产党章程、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、中国共产党历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为主要内容,共安排二个专题讲座。
三、培训对象
发展对象作为本次培训的主要对象。已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;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,列为发展对象。
四、培训要求
(一)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,严格遵守党校纪律和请假制度,不得随意请假。不得迟到早退,无故缺席,特殊情况通过组长向党校负责同志请假。累计缺席3学时者,不能结业。
(二)学员必须认真听课,做好学习笔记,积极思考问题并参加讨论。学习期间,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实际,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。
(三)学员成绩分为考查成绩(40分)和考试成绩(60分)。考查成绩由各学院提供,包括出勤情况(10分)、心得体会(15分)、讨论发言(10分)、综合表现(5分)。结业考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。
(四)学员结业后发给《结业证书》,作为发展党员的必备材料之一。
五、报名安排
(一)各学院学生学员名额按比例分配,分配名额另行通知。各二级党委、党总支教工学员名额不限。
(二)请各二级党委、党总支根据附件2《第18期党校培训报名表》,将培训名单按报名表格式和要求在9月22日(周三)前报党校办公室(组织科)。
中共广州航海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2021年9月14日